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chenth   来源: 品资所  日期: 2016-05-27   点击:        打印  ] 我要分享
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6〕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好环境,推动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农业部安委会统一部署,现将我院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我院科研事业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切实通过邀请专
家举办专题报告会、大讲堂、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保卫处拟于6月中旬集中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二)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自行网上下载相关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展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大家事故就在身边的警觉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开展培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和重点要害岗位人员的培训,调动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规定的自觉和积极性。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点,研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抓好整改情况回头看。保卫处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具体牵头处室,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要深入宣传。各单位要结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报道,掀起阶段性宣传热潮,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三)要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素质、预防安全事故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制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院保卫处。
联系人:苏林忠 电话66962920、13700481611
电子邮箱:catasbwc@126.com
 
 
                                     保卫处

                              二Ο一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