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对“海南国家植物园建设项目前期费园区功能提升-园林园艺展示区大草坪景观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大草坪园林绿化工程、大草坪给排水工程、大草坪照明工程等。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如果因故无法到现场领取,可联系我单位通过电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品资所201办公室。
(三)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1日16:00前。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品资所201室。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1日16:00。
地点:热科院品资所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装饰装修。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风险金等全部费用,若供应商由于对相关文件阅读马虎、误解或漏看或对建设场地了解不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等原因,所导致成交后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追回要求。
2.报价方式: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由供应商现场自行踏勘并进行成本核算,供应商根据建筑与建材市场行情、企业自身实力及策略确定报价。且达到使用要求,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后不再调整,严格按投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3.本次项目最高限价648955.93元。
4.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工程预付款,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40%,项目结算后,中标单位转账结算金额3%的质保金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质保期2年后,无息退回质保金。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质保承诺书;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八)中标单位确定:资质评审通过后报价最低单位中标。
(九)其他:
1.工期要求,日历天30天;
2.报价文件一式2份,盖章密封。
3.报价文件统一使用格式为A4纸书写/打印,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鉴。
4.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联系人:练工;联系电话:0898-66961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