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制定(修订)背景
我国百香果种植面积已超过百万亩,产值达百亿元级别,已成为我国热区农民致富、乡村振兴的支柱型产业。随着健康消费需求增长,西番莲凭借高维生素C、抗氧化成分及独特风味,在果汁、茶饮、保健品领域应用广泛。新式茶饮产业对高固酸比、高香型原料的需求激增,推动品种选育向功能化、专用化发展,进一步倒逼品种标准化。
西番莲杂合度高,变异类型丰富,新品种不断涌现,导致品种混杂,缺乏针对品种审定的系统性要求,难以对现有主栽/引进品种(系)或已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的品种进行品种审定和推广。因此亟需制定西番莲品种审定相关行业标准,以指导和规范西番莲品种审定,有利于加强对品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国热带作物品种审定系列标准,促进西番莲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保障新品种培育人、种植户的基本权益。
2025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发布NY/T 2667.20—2025《热带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第20部分:西番莲》农业行业标准,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组织相关科研院所共同起草,自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
二、标准主要内容
NY/T 2667.20—2025《热带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第20部分:西番莲》规定了西番莲属(Passiflora L.)品种审定的审定要求、判定规则和审定程序。适用于西番莲属可食用品种审定。
(一)规范了西番莲品种审定要求
1.基本要求
(1)品种来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
(2)品种命名依据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
(3)品种具有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4)品种通过品种比较试验、区域性试验和生产性试验,材料齐全;
(5)对照品种应是与申请品种成熟期接近、育种目标相同且性状表现突出的现有品种(系),已登记或审(认)定的品种,或生产上公知公用的品种(系),根据需要可增设1个辅助对照品种。
2.目标性状要求
(1)大果品种:果实单果重≥90 g,其他主要经济性状相当于或优于对照品种;
(2)高可食率品种:果实可食率≥55 %,其他主要经济性状相当于或优于对照品种,
(3)高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品种: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7 %,其他主要经济性状相当于或优于对照品种;
(4)高固酸比品种:黄果西番莲果实固酸比≥12,或紫红果西番莲果实固酸比≥8,其他主要经济性状相当于或优于对照品种;
(5)香气品种:果实香气程度为中或以上,且明显差异于对照品种,其他主要经济性状相当于或优于对照品种;
(6)特异品种:抗性、总酸、维生素C含量、花瓣正面主色、果实颜色、果实形状等特异性状≥1 项明显区别于对照品种,其他主要经济性状相当于或优于对照品种。
(二)规范了西番莲品种审定要求的判定规则
满足全部“基本要求”,同时满足“目标性状要求”中的1 项以上,判定为符合品种审定要求。
(三)规范了西番莲品种审定程序
三、标准实施意义
农业行业标准NY/T 2667.20—2025《热带作物品种审定规范 第20部分:西番莲》的制定将有助于明确西番莲品种审定要求和判定规则,推动西番莲品种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的质量提升,满足市场需求,为西番莲新品种的培育、推广和市场准入提供了科学依据,规范了西番莲品种审定程序,确保西番莲新品种的审定科学、公正,避免品种重复和混乱,有利于推动西番莲产业的健康发展。